学院资讯

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资讯 > 历史信息 > 正文

省人大法委领导来我校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7-06-11    点击量:

化生学院积极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立法献计献策

5月18日,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省人大法工委处长陈然及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一行来我校化生学院考察,就《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开展调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处处长李红,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俞仲文,化生学院院长、校食品安全评价研究中心、食品安全师培训中心主任李世敏及中心部分教师出席了调研会。

校党委书记、校长俞仲文教授对省人大法委专程来校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专家的力量,积极为该条例的完善谏言献策。

调研会上,李世敏教授介绍了两个中心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与计划。中心配合市食安委高质量的完成了2006年度196家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超市、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等单位的抽样检测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路并准备向全市推广,本年度着力于建设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数据库即区域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研“导流杂交技术在制备肠道改病菌检测芯片中的应用”、“DNA电化学生物传感器检测食品中有机磷的研究”等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并积极构建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技术支撑体系。

随后,中心与会教师就《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中需要完善的地方各抒己见。据了解,该条例《草案》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初步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共分总则、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大部分共七十七条,将对于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为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法律保障作用。与会教师在接到该条例草案后,认真研读并提出了十几条具体的修改意见,表现了很强的专业水准,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焕新高度评价了李世敏教授提出的“食品安全责任应一体化而非分段监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可尝试介入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食品抽样检测费用支付问题”等提案,称赞是“此次来深立法调研的重大收获”,对于该条例的完善、修订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调研完毕后,在学院领导的陪同下,省人大法委领导一行参观了化生学院实训中心。

据悉,省人大法委此次来深调研单位仅我校和市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家。市、省两级领导先后来我校调研,充分显示了我校在参与地方法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产生着深远的社会影响。(化生学院 冯金军)